close
這篇跟“從施洗約翰看聖徒對穿的認知”一樣,是一個人晨更時讀到的亮光,不是別人跟我說或我從網路看來的。

是這段經文:
但恐怕觸犯(觸犯:原文是絆倒)他們,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他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太17章27節)

先釣上來的魚

先—先講到初熟,是第一個: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

釣—接著講到釣,釣魚一定需要魚鉤,而這鉤是傷害魚的,讓我想到十字架。

上來—講到上來,我想到的詞是“從死裡復活”。從死裡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啟1:5) 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林前15:23)

魚—我解經成基督,誠如上面的經文所述。

再加上後面的:開了他的口

基督開口表示神說話,就是神的啟示。

最叫我感動的是:一塊錢

錢是有用的,但它必須是在正確的地方,誠如我晨更當時想到我們都是一塊錢,我們被基督從世界 (水預表世界)救回(我是想成魚嘴巴會有一塊錢可作稅銀可能是因為他從水底把沉沒的一塊錢含入口再被釣起來),他為了使我們恢復應有功用經歷三件事:釘死、復活和啟示,魚兒怎樣被魚鉤勾住並釣上脫離水被人打開口,照樣如果耶穌基督沒有被釘死並第一個從死裡復活,說話向我們啟示,我們還停留在世界,是無功用的一塊錢。

後來我馬上翻信徒交通月刊要證實把信徒想成一塊錢是正確解經,翻了一會兒就看見…2005年10月號《講章精華》該撒進入天國

有以下內容:
路加福音15章說到人失落在三方面的情形…(恕刪)…第二說到婦人失落的一塊錢,指的是已經在神的家,但沒有被神用。錢是要用的,我們在神的家要被神用,僅僅是聚會,神不能得到滿足,所以神再救我們恢復在神家的功用。…後面不相關恕刪

再補上經文:一個婦人有十塊錢,若失落一塊,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的找,直到找著嗎﹖找著了,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路15:8-9)

我看了實在驚訝,主啊!這樣解經並不過分。

後來我禱告是感謝主拯救並使用我們,主是魚,我是一塊錢,我被他拯救也要被他使用,我也在禱告中把兒童夏令營我知道的服事者作提名禱告並提“在背後為我們禱告的”一詞作代禱者,全都交托,我們都被主恢復服事的功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eteor2444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