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晨更結束之後,一開門就看見陽光斜射進走廊。
走出去看見有個小角落被陽光照的一清二楚。
然後那個小角落與斜上方的公寓用電燈之間被外出用的鐵門開著擋住,
而鐵門的上方附近是公寓用電燈。

這時主對我說話了,是意念的進入我心。
主:你看見了嗎?人的光(不論物質或倫理道德)能照的很有限,在人心深處仍有傷害與罪,但我的光可以直直照入人心深處,安慰醫治人。
我:我看見了,僕人看見了。

12/08的看見分享,謝謝觀文。
(P.S.那個小角落(在西方)距離走廊唯一的面東方(上午太陽約在東方)
的門我用捲尺量間距約10公尺5公分。
但是它斜上方的公寓用電燈間距不過3公尺,唉!人哪!與人很近卻幫不了人。果然人遠不如神,雖至高神與人相距遙遠(第三層天,見哥林多後書12章2節))但他能力可深深影響人心,就好像我2002年11月14日被主光照認罪悔改經歷重生一樣,而最近一次大大經歷主造訪是12/04凌晨四點約五五分,寫出詩歌:
Amen! Confess the Truth! 主人的話,僕人代轉述記錄。主的僕人 育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eteor2444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