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是偶然在金華國中看來的,其實聖經裡也有談到平安怎樣與家發生關係:

你們無論進哪一城,哪一村,要打聽那裡誰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時候。
進他家裡去,要請他的安。
那家若配得平安,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若不配得,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
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
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Matthew10:11-15(Mark6:10-11&Luke9:4-5)

可以依序看到的有以下幾點
(1) 門徒去傳福音 (2) 打聽具公信力的好人 (3) 進他家、住他家並向他請安
(4) 平安必歸與家主;若家主拒絕門徒,門徒仍得平安 (5) 警告家主

細說:
(1) 門徒去傳福音很理所當然,在馬太福音末了耶穌基督憑著神所賦予他的權柄差派門徒去到萬民當中,在使徒行傳首章更是明確提到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主基督的見證,也就是福音傳到全地。

(2) 打聽具公信力的好人,這好人可能是主內弟兄姊妹,也可能是慕道友,或者是對門徒顯出善意的未信者,但無論如何基督要門徒先打聽好才去住,因為
a. 我(耶穌基督)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馬太福音10章16節)。既然他知道門徒會遇到危險,就令門徒要靈巧,那關於住的事情當然就需要留意安全了。
b. 既然能打聽到資訊就表示當地具接受外人的基本條件,若不然也可直接過濾,將目標移往別處,這跟馬太福音10章14-15節提到的是一致的。
c. 如果當地全是外人(未信者),門徒就當留意用智慧與外人交往(歌羅西書4章5節)
Be wise in the way you act toward outsiders(NIV)打聽住處亦在這範圍當中。

(3) 進他家、住他家並向他請安一方面是為了跟家主建立初步關係再來是讓福音傳到這家也進一步在當地遍傳。

(4) 平安必歸與家主;若家主拒絕門徒,門徒仍得平安。基督的心意是要人因他得平安,誠如
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歌羅西書3章15節),若家主願意接受祝福,得著平安,他就是個被主得著的人,至少是個柔軟的人,對之門徒可考慮長期關懷。

當家主拒絕門徒的事發生時,基督也明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章45節)經文中這些事是指供應食衣住及關懷,沒把這些給有需要的聖徒,就是沒給主,等同於沒做在主身上,他會計算的。

至於馬太福音10章13節的仍歸與你們是因為基督應許賜平安給門徒: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翰福音14章27節)

(5) 警告家主。我們必須留意,基督徒傳警告不是為恐嚇,這不一樣,警告是為了讓人敬畏神,門徒若恐嚇,只會淪為撒但一類的作法。

基督明說: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馬太福音10章22節)所以不能因為被人拒絕就憎惡。

關於被恨惡基督還說: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但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約翰福音15章20-21節)

聖經裡的優良榜樣是公會的人打了使徒,但他們離開時卻是心裡歡喜,因為他們覺得自己被算是配為主的名受辱,因著主的緣故他們視為榮譽。(使徒行傳5章25-41節)

結論:神的心意是人因著門徒傳揚福音而得平安,我們身為門徒,就當傳福音為人祝福也預備受羞辱甚至受逼迫,心裡深信基督的應許:他必賜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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