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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用兩隻手在鍵盤上打字,你應該知道
打字時除了食指以外,中指也很常用。

像我的無名帳號meteor7205有兩個e ,要用中指打才順。
(p.s.因為這是家裡的公用電腦所以我從不點選
記住我的帳號更何況若要真正會用電腦,就要降低
對滑鼠的依賴鍵盤的快速鍵要會用!
這只是基本的自我要求)

在我中指受傷時我打字會小心翼翼地不要傷到它
打字就把速度控制地慢一點。
現在它好了,我也比較
能正常地打字

這情形讓我想到一句聖經裡的話:
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
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
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
(哥林多前書12章21-22節)

當然這處經文傳遞的信息是說:「只有一個身體。」
然後又說:「我們都是一個身體上的肢體,
再軟弱都不能缺少。」

不過,我是看見了自己身上的肢體每個都重要,再藉此醒思
我在基督的身體裡,我這肢體是否有盡我這一份功用,我
是否輕視其他"看似軟弱"的肢體。

當然,一時蒙光照,一生去經歷。

如果只是把教會當團體,卻不認識基督的身體,那
信仰對我而言價值就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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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teor2444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