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世人的性觀念起了一次翻天覆地的變化。

自從“性革命”(sex revolution)爆發以來,越來越多挑逗男女性慾的事物在市面湧現,並充斥電影、電視、廣告、通俗雜誌—且以通俗雜誌為例,銷售架最顯眼的位置固然與“性”有關,就連不那麼顯眼的位置,也是一些教導你“性事百科,還有更多...”的讀(毒?)物。

一言以蔽之,性愛是現代人膜拜的圖騰。

一個危險警報卻也同時響起:婚姻與家庭都面臨前所未見的危機。
一百年前,英國每年離婚數字是兩百宗,一九八七年已增加到十五萬零一千宗,而離婚率則接近五成。

官方資料(如:法律援助數位、經濟援助數位)顯示:每年因婚姻破裂所造成的財務損失高達二十億英鎊,而對人心靈所造成的創傷,就無從估計了。

這一代的人越來越對婚姻談虎色變,他們寧願同居也不願意結婚。

今日英國每三個胎兒當中,只有兩個胎兒的父母是合法夫妻。
戴約翰(John Diamond)是英國《時報》(The Times)專欄作家,他說:現代人大都覺得婚姻不過是一種選擇、一種表態;今日男女不用結婚,也照樣可以同居,過夫妻的生活。

婚姻觀與性愛觀的改變,實在不是好事。
很多沉迷於情慾的人,遲早發現“自由性愛”會毀損他們的自我價值,為他們帶來各種性病,並阻撓他們與人建立恆久穩固的關係。

六十年代性解放運動,人人趨之若鶩,時至今日,人人開始醒轉過來:性解放的糖衣背後,是遺害無窮的毒素。

話得說回頭,人類歷史上某些時期的性愛觀,實在是嚴苛得過了頭,幾乎一筆抹殺性愛的價值。

早期基督教神學家奧利金(Origen)認定性愛的本質是惡,他說:亞當、夏娃犯罪之前,根本沒有性生活。如果他們沒有犯罪,人類很可能會以另一種奧妙得多的方式來繁衍(就像天使那樣),而不用進行這罪惡不堪的性交!

中世紀時期,加爾都西修士伊微爾(Yves Of Chartres)教導信徒一個禮拜要禁絕房事五天:週四紀念主耶穌被審,週五紀念主受死,週六紀念童貞聖母瑪利亞,週日紀念主復活,週一向離世的信徒致敬!

維多利亞時代,是禁慾、假道學的年代,當時甚至有人覺得邊鋼琴的腿也不可露出來!

說起來似乎難以置信:維多利亞時代的狹隘禁慾思想,至今仍是陰魂不散,隱然影響著一些人。

然而,不論時下的好色主義,或是舊日的禁慾主義,都偏離了聖經的性愛觀。
聖經的性愛觀絕對不過時,它反倒是現今世人的指引。

事實上,我們必須遵從創造主藉著聖經給我們的教導,才可以在性事上得著真正的解放與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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