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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無論誰褻瀆聖靈,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馬可福音三章29節)

可見這個罪是一個專一的罪,是一個特別的罪。

甚麼叫褻瀆聖靈呢?乃是口裏說出了話褻瀆聖靈。怎能知道這個罪是口裏說出來的呢?

請讀第三十節:「這話是因為他們說,祂是被污鬼附著的。」

這個罪,不是像今天許多人叫想的那樣容易犯。

犯這個罪的人是明明看見主在地上藉著神的靈趕鬼,
行了神蹟奇事,他們雖然知道,卻偏要說主是被污鬼附的。

所以,凡犯這個罪的,

一、必須親眼看見主耶穌,

二、必須看見主親自在也們中間行了神蹟奇事,

三、明明知道是聖靈作的,

四、卻偏要說是鬼作的。

反之,我們沒有親眼看見主,
我們沒有看見主親自在我們中間行神蹟奇事,
我們沒有明明知道是聖靈作的,
就我們怎能犯褻瀆聖靈的罪呢?這樣,就可以斷定說,我們沒有機會犯這個罪,沒有犯這個罪的可能。

如果有甚麼人,或者是魔鬼,來對你說,你犯了褻瀆聖靈的罪,你這個人永不能得赦免,
你立刻可以回答說,沒有這件事,因為我沒有親眼看見主,沒有看見主親自行神蹟奇事,
沒有明明知道是聖靈作的卻偏說是鬼作的。

有一個弟兄才得救的時候,曾問一個老弟兄說:「我犯了褻瀆聖靈的罪沒有?」
他回答得頂好,他說:「如果你曾為罪憂愁,就是說,你沒有犯過褻瀆聖靈的罪。」

真的,這是一定的。並且我們可以加上一句說,今天即使是一個不覺得自己有罪的人,
也不能說他是犯了褻瀆聖靈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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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teor2444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