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你要在神眼中有價值還是在神手中有價值?

在神眼中有價值和在神手中有價值有差嗎?

就理論值來說,它們是一樣的:
你在耶和華的手中要作為華冠,在你神的掌上必作為冕旒。以賽亞書62章3節
冠冕既是在神眼中有價值且在神手中有價值

那應該就沒差了吧!

其實還是有差別!

在神眼中有價值:
因為你在我眼中非常寶貴和貴重,所以我愛你
新譯本 以賽亞書43章4節

在神手中有價值:
在大戶人家,不但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為貴重的,有作為卑賤的。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
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摩太後書2章20節

要在神眼中有價值,只要是祂創造的人都是。
可是要在神手中有價值,不但
要信祂→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羅馬書10章9節


還要愛祂→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馬太福音22章37-40節

當然不能忘記要愛人→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
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
(有古卷作:怎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呢)。
約翰壹書4章20節

並要倚靠聖靈作見證→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
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使徒行傳1章8節

獻上身心靈投入事奉→
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的提到你們
羅馬書1章9節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羅馬書12章1節

關鍵點還包括聖潔→
可以終身在他面前,坦然無懼的用聖潔、公義事奉他。
路加福音1章75節
還要看前面的羅馬書12章1節&提摩太後書2章20節

願我們都作在神眼中並祂手中有價值的人。
藉著聖靈成就!


讓我們這樣禱告:慈愛的天父謝謝你,我為你手所造,你看為寶貴,我相信耶穌已為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並從死裡復活、升天而賜下聖靈,我願獻上生命,就是我的身心靈,分別為聖為著事奉你,恢復我在你手中的價值,用我一生,因為我愛祢,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eteor2444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