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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07年的義務役二等兵月薪5890元
一個月30天,一天24小時待命、站哨或出任務來計算
就是5890/(30x24)=5890/720=8.18055
大約是8元。

之所以要用一天24小時待命、站哨或出任務來計算
是因為當兵沒有所謂的上下班,白天一般人比較不會有疑問
但是晚上有的單位會操課,例如砲兵會跳砲操,又或者是
保養槍枝、處理公事,總之晚上不會無所事事。

睡覺時間常見的是要站夜哨,又因為會不定時出現夜間督導,因此
正常情況下沒人敢偷睡覺。

有的單位有時候會有夜間行軍,時間大致上是晚間11點到凌晨5、6點。

簡單來說,正因為即使是在一般人睡覺時間,國軍都可能會有任務要進行
,因此當兵的人都把自己當作24小時有事要做,才會用一天24小時計算。

至於用一個月30天來計算,那是因為當兵的人放假都要回報,例如
「報告連長,二兵阮某某平安回報,報告完畢。」
千萬別小看假期回報,不回報有的單位懲處下來可是很嚴厲的。

以我在金門當兵來說,在金假(在金門放假)一天要回報一次,
返台假(返回台灣放假)下飛機回報,回到家回報,每天要回報,
返金登機前回報,下飛機回報。

正因為有這麼多回報,放假就變得甚至比留在軍營緊張,所以
當兵的人都以一個月30天來計算。

如果要仔細計算究竟一個人在軍中一天要忙幾小時,一個月要忙幾天
是非常難計算的,所以他們才會用30x24當作一整個月忙碌的時數,而之所以
會計算時薪是因為大多數人在當兵前頂多做些part-time,其薪資都是用時薪計算,
所以才衍生出這套 月薪/(30x24)=x.x 的怪異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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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teor2444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