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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友:現在著作權法發燒,熊海靈姐妹被求償19億,借鏡
請務必養成轉寄時將原來寄件人的資料刪除。


【謹慎處理E-mail以免觸法】


我若寄一些E-mail給你,如果你要轉寄,請將原來的寄件人刪除。
在轉寄文章前請小心(尤其是那種圖片美又有聲音的),因為您可能已經違反著作權法了。


現在網路上有人故意散佈文章,透過網路轉寄的方式:


若文章再度寄回給他,他就依文章上的轉寄人名稱向這些人要求賠償損失或依法提起告訴藉此牟利。
                              
在此提醒您一個案例:建國中學李老師就是受害者,7/8要出庭受審!
                              
所以拜託!如果要轉寄我E-mail給你的資料,請您切記轉寄前,一定要把我的名字
(From:來源寄件者)刪除(清乾淨)後,並以「密件副本」的方式發送出去。


您轉寄出的文件也一樣。

記得告知你的友人,轉寄前一定要把你的名字刪除後,再發送出去囉!非常重要。

每封信都代表一份緣的傳遞...


看信是一種幸福,它代表你有空閒,沒空看信也是一種幸福,它代表你有比看信更重要的事要忙。

分享是一種喜悅,因分享而獲得更多,如造成困擾請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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