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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4年五月底,我為了暑期的實習遊走瑞安街教會附近的餐廳咖啡店等等各餐飲業場所,但一直被人拒絕或遲遲得不到回應。

直到有天我搭公車,我下車後偶然看到"徵早班兼職人員 晚班兼職人員 假日兼職人員 時薪85元"的字眼我欣然進入,在與店(時時樂美式餐廳)裡的襄理談話過程中我接受他假日做三段班的基本要求,做到11月底,六月初就開始。

當時雖然我馬上判定週六晚上大專聚會我無法參加,因為我二年級下學期上課到中午,那我一定是做"週六晚上和周日整天"然而那時我計畫的是:沒差!我還有主日聚會可去,而且等暑假我週六上午不必上課,那我就能做"週六下午和周日整天"。

在談妥後當晚我開心的call長安想與他分享我實習申請完成的喜悅,結果他聽到這消息,一聽到我週六晚上要工作不聚會,就大罵我一頓,然而我當下不甘心被他罵就也罵了他幾句,手機講了一段時間後我掛掉,到一台公用電話再開啟第二戰。

結束後我從古亭捷運站到士林捷運站我去逛士林夜市,我接到石東坡(師大附近的一間火鍋店)的老闆的電話,他很客氣的請我去面試,我也傳簡訊告知長安似乎還有機會我可以工作完全不影響聚會,他似乎傷未癒合只是哀怨的回簡訊道:
願主保守你的道路。

在我與石東坡老闆談妥實習申請手續後,我更高興,因為他答應我週六晚上和週日上午可以不上班,這個消息我在週六晚上對全團契發佈,不過在跟長安講完後我多了些不該說的話:你就只會把自己的主觀想法強加在我身上要求,同時也意思是你(長安)氣什麼?兇什麼兇?

結果他回的更兇:你知道那時我有多忙!我花多少時間跟你講電話!我也很氣的回他:時間多久我不知道,只是我浪費了快100元電話費,當時要不是修睿在旁安撫長安情緒恐怕情況會更嚴重(例如幹架或者摔鍋子,而且是我先動手),地點是教會地下室的廚房,很多人聽到了。

在主日下午我跟團契的服事弟兄姊妹一同開完會後長安遞給我100元並說:
欠你的。我不大清楚他在說什麼不過還是收下了,當日下午廖姐因為有聽到我跟長安吵架的聲音,就把我留下交通段時間為了解狀況。講到最後我說:不過還好我是要去石東坡做,風波可以止息了。

然而,悲劇來了,我把在石東坡填好的申請單交給助教時,她說:這單子上只有店名和統編號碼,沒有政府的營利事業登記證(石東坡眞的沒有,據說是店的規模還是產權問題我忘記了但老闆有說明)結果石東坡的申請單被判定成"不合乎文大觀光系的明文規定" 當下我只好拿出在時時樂填好的申請單,總算是談妥,而且那位襄理日後也幫我傳真了營利事業登記證給助教,我在時時樂上班成定局。

-----------------------------------------------上班後----------------------------------------------
六月
六月開始工作後,一連串的不順利,而且我連3週週六晚上的大專聚會沒去,直到六月底有場福音聚會,我整天沒班就順利參加,六月底我也排開時間參加了三合一特會(信息加送舊加郊遊)之後是連上4天班。

七月
七月份的班週六我明明投下午班,襄理卻排我晚班,工作一陣子後我發現一件事,就是週六晚上公司很需要人手服務客人,造成我明明投下午班,襄理卻排我晚班的事一再發生,那時我工作能力弱,自認為沒資格要求什麼的我就乖乖的做
"週末兩個晚班和一個下午班"(週六晚上和周日整天)

我暑假藉著廖姐和慕曦的幫忙,她們用小轎車載了我的行李,我就因此搬進教會的教室,那段日子威延看不下去就說:你去跟經理講清楚,週六晚上別排你上班。

然而我認為我工作能力弱沒資格要求這特權就拒絕。威延又補充說:我又沒要你跟經理說週六不上班,只是不上晚班而已,結果我回他:晚上客人比較多,我一定是被要求做週末兩個晚班和一個下午班,不可能那麼輕鬆做兩個下午一個晚上而且那個晚上還一定不能是星期六的,結果我從未跟經理做這要求,這問題就一直不得解決。

在有一次的禱告聚會陳毅光弟兄在聚會中交通他如何靠主能力拒絕總經理要求的星期日加班,會後威延質問我:你看!人家能做到你為什麼不做?我說:我如果是拒絕上星期日上午的班因為我是基督徒,這個我會說,一般人也容易了解,可是...星期六晚上我跟別人說我要聚會我不能上班誰聽的懂?

結果又是一次爭執!

之後我稍微安撫了他的情緒才沒把問題鬧大,說到這點我提一節經文:馬太福音6章33節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然而我不敢讓公司知道我是基督徒以及要求週六晚上我不想上班我要聚會,我不敢的原因是我不想被他們唸:你基督徒怎麼做事態度這麼差而且又做不好,上帝不會幫你嗎?沒有教你嗎?還有就是我若是提週六晚上我不上班要聚會我怕會被他們看成我重視聚會甚於上班(雖然本該如此),要是因此考核成績差…我超怕不及格的…所以我沒在公司為主作見證,我沒接受馬太福音6章33節的應許!(當時是看成命令)

另有一次是柔伊問我:你週六晚上又要上班嗎?我:是啊!她:你這樣難道不會跟團契的弟兄姊妹疏離嗎?之後我找同事調班成功,她的下午班我來上,而她幫我上晚班,當晚我就順利聚會。

有天(七月底)威延又像往常問我:你這週上哪幾天班?我說:…(週間的在此我不多提)週六下午週日整天,他就說:喔!太好了!然後我也就順利的聚會了一晚,但人超少,聚會內容是看一部”受難記”並分享,七月僅聚兩次會。

在之後有天他就說:你看!公司不是不能給你這樣安排不是嗎?你就去跟經理說:經理,謝謝你給我排這樣的班,那能不能以後每週都這樣排(週六下午加週日整天)?

然而我沒接受這建議,因為我還是認為這特權我沒資格爭取,而且我同事大多不愛上週六晚班我得特權不上班肯定被人指指點點。

八月
八月時我得知排班經理換人,而且我投什麼班她就給我什麼班,相當好!當時我很高興的跟威延說:我八月可望不停止聚會!他也替我高興。

然而沒這回事…

八月初一位女同事要求我幫她上晚班(5:00-9:00PM),原本照理說我的班是12:00 -5:00PM 根本不可能幫她代班,結果當天的早班經理讓我做12:00-3:00PM這樣我就有休息時間休息2小時完接著上晚班,然後另一位女同事找我替她打烊我也答應,當晚我把情況告訴威延,雖然他聽了之後替我打報不平但已經無法挽回。

另有一次是碰上七夕情人節,我不得不加班…八月只聚會兩次。

到了八月底我打電話問助教考核表何時到,結果她說:已經在處理了,請等以後發布消息。那時我超恨的,但也只好九月再繼續做。

九月
九月我只聚兩次會(期初特會迎新還有月底全教會福音聚會) 迎新當晚我超後悔因為我跟長安當遊戲同一關的關主,但我表面上在服事,滿腦子卻記著長安當初怎麼跟我吵架以及他整個暑假一直追問我聚會等等這些讓我煩心的事。
九月底我再問助教,結果她表示:我們正在處理。

我心整個涼掉,沒指望了。

既然無法如願提前結束,乾脆做到合約完(我當時是真的這麼想不是別人說的九月底不行等十月底),反正就是原本計畫做3個月(6 7 8 )拖到4個月(6 7 8 9)那乾脆做完6個月(6 7 8 9 10 11)反正只有2個月而且做完可以順便拿回押金,另外我懇請公司讓我作假日班(周休二日整天加打烊兩晚)為何?這樣我不就從不易聚會變成絕對無法聚會?

因為我週間太忙了,課業是幾乎每科都有報告,有的還不只一份報告,另外我還參加文大基督徒真善美社,雖然我是大三上剛加入但我很喜歡而且也很愛他們,我盡所能的參與我愛的社團的各樣服事。

再加上我還有開在學校附近的Bossa Café的好哥們,靖皓、阿文、阿仁、羊咩、主任、小偉、偉順、傑瑞等等,一同吃肉喝酒飲茶聊天的年少輕狂時光多歡樂有誰能了解?(自該店關掉後所有人已不再聯絡)

像中秋烤肉我就跟他們在一起,九月的特會有晚我對團契說:餐飲業週末比週間忙,而且晚上生意又比下午好,那同時具備這兩條件的週六晚上你們是要我怎麼辦!我又不是故意的!當時長安不願當著眾人的面吵架搞尷尬只是安頓了我的情緒激動。

十月
在十月初時我因為一次意外摔車,換來的是連續聚會2週,一個是劉志雄牧師的專題信息聚會,另一次是帶小組查經,有天主日(10/10)小組長開會時,我:我要回去上班了。

乃懿(皺著眉頭問):你還要上班多久啊!我:到11月底。她:(扳起手指數算) 之後我自觀光系佈告欄公佈得知觀光系的考核表於十月中旬寄出。

十一月
我十一月中旬時,一位副理要我考慮11月上完12月在上不然聖誕佳期人手不足,經理也給我來人情攻勢叫我難以拒絕但我沒回應,想說:等11月中旬考核表到,考核結束後我就要閃人,結束停止聚會 (從十月至十一月連停七週!天啊!)
不過,來了一場更大的悲劇…

十二月
十二月我在12/4時抵達公司心不甘情不願的答應公司十二月繼續做因為我問過助教但她沒有收到寄回來的考核表,我以為要十二月以後才會寄到公司,想說在那之前絕不能辭職,因為我也跟數名副理說明我不是來打工賺錢我是來實習學習工作經驗的,而且他們跟我反應過我若辭職就不幫我考核。

我從二樓的員工休息室走到一樓要上班時經理告訴我星期二(11/30)學校考核表寄到,她一看寄回期限是11/30就馬上考核馬上傳真給學校,她:我本來想打100分的,但怕說被懷疑有弊只好打九十幾,我小喜大憂,我喜的是辛苦沒白費實習過了!憂的是我先答應十二月繼續工作我已經來不及辭職要做到十二月底!連停七週就要變十一週我怎能不嘔!

12/12當天,我:我想辭職。經理:(譏哩瓜拉一堆後) 總之,我們餐廳缺人,你繼續做到一月吧!好啦!就這麼決定。可惡!她憑什麼!可是當時我沒辦法說走就走因為十二月底還沒到且我提辭職被拒絕,她若不拿單子給我我也沒輒…在這段日子我禱告求神幫助我辭職。

十二月底有位弟兄打電話給我,他:育麟你一月一號要搭車去特會嗎?我:我沒辦法去我要上班,之後我們說了好段時間,我超受傷的因為我被公司綁著不能參加,要不是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也不會落入此下場!

一月
一月一日當天我下午五點左右才抵達公司,十二點之後的班翹掉了,我:志超!(我當天一位有值班的副理的名字,我所屬教會的叫智超別搞混了)我受不了了,我要辭職!

之後我拿我要考英檢和導遊領對執照為理由要求,他在稍微跟我談過後說公司會在員工提出辭職兩週後才能辦手續,於是我做到1/15,1/20將制服歸還,辦理辭職手續完成,這段我大學最難熬的壓迫總算結束。

當時志超:嗄?育麟你要走了,難道不能商量嗎?你可以只做星期天兩個班或週六週日的晚上,不好嗎?我才不吃他那一套,過去我明明不想做週間的結果12月23到27日硬要我連上五天班!(週四至下週一)只要我還留在公司就只會被他們壓榨!

-------------------------------------工作結束後的省思----------------------------------------

仔細回想2004/6/2-2005/1/15,這段日子我長期工作,先後受過刀傷、刺傷、被牛排鐵板燙傷(剛端出來的),搞的我手指焦黑後來一二個星期後復癒、被熱水燙傷、地板積水滑倒等職場傷害。

另外被店內幹部(經理一名、副理四名、襄理三名,有些離開有些進來,這些是我先後看過的總人數)指責臭罵、工作能力弱被同事瞧不起,常常(頻率高到我想自殺)有以下的事發生…

員工A:你今天跟誰一起做?員工B:育麟 員工A:這下真的救不了你了。還有晚上九點後排打烊位置,員工A:ㄟ!我跟你(員工B)換好不好?為何他這樣要求?因為員工A的搭擋是我!

沒人想跟我一起工作!一個都沒有!我在公司…沒朋友!就連比我晚進來公司的都變的比我強而藐視我,有次我騎機車跌倒帶傷上班,就有人笑我,說我應該是連騎腳踏車都會跌倒!

另外我到現在都僅僅只會洗碗、收盤子、送餐和點菜而別人早就會煎牛排、調理沙拉、站櫃檯結帳和煮湯炸薯條等等較複雜困難責任重的工作,照理說我做了7個月又一半應該很厲害薪水升很高了,但我的薪水始終是一小時85元!為什麼?因為我一直等辭職就沒要求參加考試升時薪!

我會做的事別人都會而且比我強,例如我二小時才洗的完的碗別人可以半小時完成你們就知道差多少,有時我甚至會被客人捉弄,處理一堆顧客抱怨,我的財物明明放背包裡面卻不翼而飛,我面對誰都不是人!連小偷都看不起我!

2700元很難賺耶!我必須拼32小時才有的。不過這些我受的傷害都不算什麼,我對自己和別人的傷害才嚴重,先預告你做好心理準備再繼續看下去…

傷害人及受傷害
BBS裡ptt的瑞安街基督徒聚會大專團契的版成為我這段日子發洩不滿的管道,當時我面對公司時是他們唸我工作能力爛!大專團契每次就只會說我都沒來聚會或問我何時才辭職!

當時我對團契的期望是:1.為我禱告使考核結束得以辭職2.關心我有無聚會並擔心我在公司受傷(身心兩方面)然而他們根本不管我工作死去活來和身處水深火熱之中,我只有不來聚會成了他們不諒解或誤解我的原因!

還有我無力反擊公司,因為考核生殺大權在經理手中,我怕一點點不配合就考核不及格搞的我工作白做,甚至2005年暑假要重新實習!

所以大專團契就成了我發洩的對象,有時上版寫文章十篇有九篇是攻擊人,長安、宜揚、威延、宇平、乃懿等人承受我無情的怒火攻勢,不光是ptt,就連年輕人的最愛MSN也成了我發火的武器,這點我…都是我的錯!受傷害應該是忍耐而不是對人發洩!

聖經說: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 (箴言19章11節) 我那段日子沒見識所以隨隨便便就動怒,我沒饒恕人的過失(當初長安罵我時我應該忍耐為主得榮耀,結果…你們知道的)

但感謝主保守輔導(廖姐、Andy哥、Betty姐)的心不對我責備我心才不致死亡。

唉!還有更慘的!我在公司受試探!我常趁人不注意就偷吃東西(所有你想的到在時時樂有提供的)也許你會問:你在那上班難道不能在沒上線時吃公司產品嗎?

我偷吃的是牛排、薯條、烤洋芋、布丁、餅乾、水果、豬肋排、雞排等就算沒上班也不能吃的東西,公司規定員工只能用擔仔麵、義大利麵、可口可樂等碳酸飲料、最便宜的湯、公司外訂的便當、員工自己外出買的、員工自己帶來的等等。

還有我常在上班時眼目貪戀女色,因為有些女顧客的穿著很露,尤其我waiter站著服務坐著的她們這樣的觀看角度正為我大開犯罪誘惑之門!嚴重到我知道我在犯罪卻是自願沉淪自甘墮落…

天!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約翰一書二章16節) 我…吃了不該吃的(肉體的情慾)而且看了不該看的(眼目的情慾)結果當然是使聖靈擔憂!我超後悔!

這段日子對我而言有多黑暗就有多黑暗,我的心說有多痛就有多痛!我喪失24週的大專團契聚會與數次主日聚會,但我仍感謝主不放棄的愛,我知道的不知道的弟兄姐妹其實沒停止為我禱告掛心,我受的苦是自找的,我蒙的福是我不配得的。

我感謝主興起許多人幫助我,雖然有些人沒用我期望的方式愛我但不表示他們沒意思愛我,這跟父母愛小孩,小孩出錯父母行責罰偶有不當是一樣,動機很好方法可能欠佳就只是這樣。

結束禱告
我只能說:主啊!我感謝祢已經為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只要我憑信心接受就能得著祢的救恩,並且祢使我悔改不再拒絕聽別人對我說:好久不見!我以前只當這句話是對我長期不來聚會的嚴厲控告!雖然很少人接著問:你最近好嗎?謝謝主原諒我對弟兄姐妹的偏見與誤解!我什麼都不能做我只能感謝祢不放棄的愛!我願降服祢!禱告奉主耶穌寶貴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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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teor2444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