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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時,和孩子在淡水英專路逛街,平常意見難得一致的女兒兒子,其購物的「第一志願」都是玩具店。但是進去後卻發現有一邊都是在賣「萬聖節」的面具、道具;兒子抓了一個骷髏面具和一支鐮刀可憐兮兮地看著我,原來他們幼稚園的老師開「萬聖節派對」,要求每個人都得化妝參加。

我想起在美國每年的10月31日晚上,許多人都會開化粧派對慶祝萬聖節;小朋友也會在當天早上化好粧,穿上各式造型服裝到學校,學校會為小朋友準備萬聖節派對;到了晚上小朋友再挨家挨戶去玩『不給糖就搗蛋』(Trick or Treat)的遊戲。

萬聖節其實不是基督徒的節日,要追尋其根源,就要回到主前四百年的北歐、西歐及英倫一帶。住在那裡的塞爾特人(Celtics),信奉一種精靈崇拜和祭祀死神(Samhain)的神秘宗教。

10月31日是他們的新年除夕,也是他們的「死節」。因為這一天是農作物成長季最末的時期,太陽的力量最弱,惡靈力量因而也最強大。那些過去幾年非正常死亡者的靈魂以及邪靈,就會被喚起在鄉間到處騷擾人類。

因此在這一天的夜晚,塞爾特族祭司(Druids)會主持祭典,安撫掌管死亡的神,使其成為一個「死亡的嘉年華」。所有人在祭司引導下,會點起營火來導引這些邪靈到其所住的地方, 並且行驅魔儀式;慶典中大多從事法術、符咒和占卜等禮儀和活動。

同時,祭司在這一天會挨家挨戶索取各種奇特食物,初時是自己享用,後來是在死節用來供奉死神。如果村民拒絕給予食物,他們會咒詛這個家庭在一年內會有人死亡。這種風俗流傳到今天,便是孩子登門索取糖果,不然就會對他們搗亂。這就是Trick or Treat的意思。

不過嚴格說起來,萬聖節還是和基督教有些關係。當基督教成為羅馬國教之後,皇帝要求
全國人民都要皈依基督教,結果沒有悔改的異教徒加入了教會,把各樣異教作風帶進來,包括「死節」。由於教會無法消除民眾的異教風俗,只有把部份風俗聖化。

在第八世紀,羅馬教皇定11月1日為「諸聖日」 (All Saints'Day),來紀念教會史上所有殉道的聖徒。由於11月1日是聖日,故教會容許民眾在10月31日守節。後來All Saint's Day 變成All Hallows(聖徒) Day,10月31日便是萬聖夜(All Hallows Evening)。Evening後來縮減為eve和een,前者是「前夕」的意思,後者是evening的縮寫,意即「夜晚」,便成為今天的Halloween。

從剛剛的歷史敘述中,我們知道所謂「萬聖節」就是不折不扣的「交鬼日」,類似台灣的「中元普渡」。教會該不該過萬聖節?該不該一起來「慶祝玩樂」?我想只要把「萬聖節」改成「中元普渡」,答案應該是很明顯的:「不行!」

我去向兒子的幼稚園老師溝通,她竟說:「我們又不是玩真的!」也許只是Just for fun,但我憂心的是,孩子就像一張白紙,當他們的思想裡都充斥著女巫、鬼怪、占卜、精靈的種種觀念時,該怎麼辦?

經上明文記載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林後六:17)所以我當天讓孩子向學校請假,以麥當勞彌補他不能當「死神」的缺憾,麥當勞的炸雞薯條雖然不營養,但至少不會污染他的信仰!

萬聖節從來就不是一個基督徒的節慶,也許有人說11月1日是「諸聖日」,應該要加以慶祝,但是我相信在今日沒有幾個人在11月1日紀念殉道的信徒,也沒有因萬聖日而放棄異教的禮儀和拜鬼的活動。

把拜鬼的日子稱為萬聖節,是很誤導的,因為沒有一點「神聖」的味道,也沒有餘地容得下一個因信耶穌基督而生命已重生的人。我們不能否認靈界的存在,而且撒旦還仍然有計劃地影響和控制著人類社會,牠的一貫技倆,是利用趣味去遮掩邪惡,沾污許多人的生命,叫人防不勝防。

今天生意人已把萬聖節當作商機,大力推廣,把恐怖當作樂趣;更麻煩的是,它是西方的節日,這似乎又和基督教扯上關係。

身為基督徒,我們對於這節期要有屬靈的覺醒,我們對於真實福音的澄清有責任,對於下一代的信仰有責任。在台灣社會,萬聖節尚未普遍,我們有機會便應向孩子與朋友說明這個節日的意義與我們的立場,我相信真實的理解可以減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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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teor2444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