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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末三節期

台灣人是個愛熱鬧的民族,對台灣人來說,「過年過節」是大事。我們可以從三個例子來得到印證:

第一個例子,台灣的企業許多都會發給員工「三節獎金」(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發多發少錢暫且不論,但是這有時讓任職外商公司的台灣員工嫉妒到死;

第二個例子,台灣人過節前後,南北交通就會成為許多駕駛人的夢魘,「交通部」與「高公局」
的官員一遇到節日(特別是有連假的節日),整個神經就緊繃了起來,因為許多人都會「返家」過節,「順便」出去走走,往往造成公路交通的「消化不良」;

第三個例子,許多商場、百貨公司在過節前後也「如臨大敵」,個個「磨刀霍霍向顧客」。因為他們知道消費者有獎金、有假期,接下來當然就是去「血拼敗家」了,我們便可看見許多折扣降價、贈品促銷等手法層出不窮,非得將消費者殺得體無完膚不可。

台灣的基督徒一方面承襲了台灣民族的性格,對於「節日」的憧憬當然不在話下,除了在「教會曆」中最重要的節日(復活節、聖靈降臨節、以及聖誕節)之外,許多民俗節日(有中國的、也有西洋的)也一起加以慶祝。

但是這些民俗節日偶爾會觸犯基督信仰的禁忌,以致於會造成信徒的困擾。特別是到了歲末,馬上會面臨「萬聖節」(Halloween)、「感恩節」(thanksgiving)、以及「聖誕節」(Christmas)三個節日。

在台灣,藉著商業與媒體的結合,它們似乎已經成為新一代年輕人的普遍性節慶了。到底它們的由來與意義是甚麼?在今日的社會,它們又是如何被認知的?我們身為台灣基督徒,又該如何去看待它們?我想藉著這篇文章與各位分享一些個人看法。

一、話說「萬聖節」(Halloween)

去年10月時,和孩子在淡水英專路逛街,平常意見難得一致的女兒兒子,其購物的「第一志願」都是玩具店。但是進去後卻發現有一邊都是在賣「萬聖節」的面具、道具;兒子抓了一個骷髏面具和一支鐮刀可憐兮兮地看著我,原來他們幼稚園的老師開「萬聖節派對」,要求每個人都得化妝參加。

我想起在美國每年的10月31日晚上,許多人都會開化粧派對慶祝萬聖節;小朋友也會在當天早上化好粧,穿上各式造型服裝到學校,學校會為小朋友準備萬聖節派對;到了晚上小朋友再挨家挨戶去玩『不給糖就搗蛋』(Trick or Treat)的遊戲。

萬聖節其實不是基督徒的節日,要追尋其根源,就要回到主前四百年的北歐、西歐及英倫一帶。住在那裡的塞爾特人(Celtics),信奉一種精靈崇拜和祭祀死神(Samhain)的神秘宗教。

10月31日是他們的新年除夕,也是他們的「死節」。因為這一天是農作物成長季最末的時期,太陽的力量最弱,惡靈力量因而也最強大。那些過去幾年非正常死亡者的靈魂以及邪靈,就會被喚起在鄉間到處騷擾人類。

因此在這一天的夜晚,塞爾特族祭司(Druids)會主持祭典,安撫掌管死亡的神,使其成為一個「死亡的嘉年華」。所有人在祭司引導下,會點起營火來導引這些邪靈到其所住的地方, 並且行驅魔儀式;慶典中大多從事法術、符咒和占卜等禮儀和活動。

同時,祭司在這一天會挨家挨戶索取各種奇特食物,初時是自己享用,後來是在死節用來供奉死神。如果村民拒絕給予食物,他們會咒詛這個家庭在一年內會有人死亡。這種風俗流傳到今天,便是孩子登門索取糖果,不然就會對他們搗亂。這就是Trick or Treat的意思。

不過嚴格說起來,萬聖節還是和基督教有些關係。當基督教成為羅馬國教之後,皇帝要求
全國人民都要皈依基督教,結果沒有悔改的異教徒加入了教會,把各樣異教作風帶進來,包括「死節」。由於教會無法消除民眾的異教風俗,只有把部份風俗聖化。

在第八世紀,羅馬教皇定11月1日為「諸聖日」 (All Saints'Day),來紀念教會史上所有殉道的聖徒。由於11月1日是聖日,故教會容許民眾在10月31日守節。後來All Saint's Day 變成All Hallows(聖徒) Day,10月31日便是萬聖夜(All Hallows Evening)。Evening後來縮減為eve和een,前者是「前夕」的意思,後者是evening的縮寫,意即「夜晚」,便成為今天的Halloween。

從剛剛的歷史敘述中,我們知道所謂「萬聖節」就是不折不扣的「交鬼日」,類似台灣的「中元普渡」。教會該不該過萬聖節?該不該一起來「慶祝玩樂」?我想只要把「萬聖節」改成「中元普渡」,答案應該是很明顯的:「不行!」

我去向兒子的幼稚園老師溝通,她竟說:「我們又不是玩真的!」也許只是Just for fun,但我憂心的是,孩子就像一張白紙,當他們的思想裡都充斥著女巫、鬼怪、占卜、精靈的種種觀念時,該怎麼辦?

經上明文記載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林後六:17)所以我當天讓孩子向學校請假,以麥當勞彌補他不能當「死神」的缺憾,麥當勞的炸雞薯條雖然不營養,但至少不會污染他的信仰!

萬聖節從來就不是一個基督徒的節慶,也許有人說11月1日是「諸聖日」,應該要加以慶祝,但是我相信在今日沒有幾個人在11月1日紀念殉道的信徒,也沒有因萬聖日而放棄異教的禮儀和拜鬼的活動。

把拜鬼的日子稱為萬聖節,是很誤導的,因為沒有一點「神聖」的味道,也沒有餘地容得下一個因信耶穌基督而生命已重生的人。我們不能否認靈界的存在,而且撒旦還仍然有計劃地影響和控制著人類社會,牠的一貫技倆,是利用趣味去遮掩邪惡,沾污許多人的生命,叫人防不勝防。

今天生意人已把萬聖節當作商機,大力推廣,把恐怖當作樂趣;更麻煩的是,它是西方的節日,這似乎又和基督教扯上關係。

身為基督徒,我們對於這節期要有屬靈的醒覺,我們對於真實福音的澄清有責任,對於下一代的信仰有責任。在台灣社會,萬聖節尚未普遍,我們有機會便應向孩子與朋友說明這個節日的意義與我們的立場,我相信真實的理解可以減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二、話說「感恩節」(thanksgiving)

感恩節的由來,基督徒大概多多少少有些概念,如「清教徒」(Pilgrims)、「五月花號」、「美國」、「寒冬」、「印地安人的協助」、「感謝上帝及印地安人」、「感恩歡慶」。我們將這些概念拼成一幅較為清楚的圖畫:感恩節的起源和英國基督教的宗教紛爭有關。

17世紀初,英王詹姆士一世獨尊英國國教,極力排斥其他宗教,一批清教徒為逃避迫害,輾轉流亡到荷蘭。幸得一群探險商的資助,在西元 1620 年,這群宗教上的不妥協者,帶著他們的家庭,乘著五月花號船 (The Mayflower) 來到現在麻薩諸塞州的普利茅斯,尋找宗教自由的新天地。他們約在十一月份時登上新大陸,旅途的疲憊,加上在冰天雪地的冬天,沒有足夠的食物,也沒有合適的避寒處所,這些狀況讓他們之中不少人失去生命。

剩下的人好不容易挨過冬天,到了春天正愁不知該如何開始生活時,住在附近的印地安人,熱情地教這些新移民種植玉米,另外也教他們如何狩獵和捕魚。

在印地安人的幫助,以及自己辛勤努力之後,他們在秋天獲得了大豐收。因此他們歡樂慶祝豐收,除了感謝上天賜給他們一年衣食無虞,也邀請印地安朋友一起來慶祝,這就是第一個感恩節。

1863年,美國總統林肯正式宣佈11月26日為感恩節國定假日,後來感恩節的日期經過幾次變動,直到1941才由國會通過,每年11月的第四個星期四為感恩節假日。

今日在美國人的心目中,感恩節是比聖誕節還要重要的節日。它是家庭團聚的重要節日,幾乎每個人都會回家和家人團聚,就像華人過春節時,在外遊子都會回家一樣。當然,各個民族都一樣,回家團圓就是吃飯,「感恩節大餐」舉世聞名:填料的烤火雞,加上肉汁的馬鈴薯,各式的蔬菜、麵包和布丁,還有南瓜派。

由於電視的出現,美式足球(football)變成是現代美國感恩節固定的節目之一,通常美國人吃完感恩節大餐後,接下來的節目就是全家一起收看美式足球比賽。

從歷史淵源來看感恩節,除了提醒我們應有「感恩的生命態度」之外,我們還可以發現有幾個重要的象徵意義:「信仰的追求」、「族群的融合」、「家庭價值的再現」。

許多教會在感恩節會有「感恩奉獻」的儀式,當天的奉獻甚至可以到達數十萬或數百萬元。但是我們到底知不知道感恩節的意義?當我們在感恩節忙著準備「讚美禮拜」的獻詩,忙著準備自己團契有關感恩節的相關慶祝活動,忙著計算今年的收支狀況,預備「感恩奉獻」的大額現金同時,我們是不是可以稍停一下,想一想我們在平常是否已然養成「感恩」的生命態度?想一想我們對於純淨信仰的自我要求如何?我們肯不肯為了追求真實的信仰放棄現有的一切?我們能否稍微反省自己是否還存在有「族群區隔」的刻板觀念?

美國是建立在信仰與感恩之上,最大的感恩就是族群與文化融合的認同,身為台灣的基督徒,我們的教會對於「族群融合」做了甚麼貢獻?當我們在感恩節忙著訂餐廳準備和家人一起大啖感恩節大餐的同時,是不是真的重視家中所有的人?平常就算再忙,是否都能與家人保持適當頻率的聯繫?我對朋友的用心和對自己家人的用心比例如何?

洪寬可在《心靈轉個彎》裡有句話說得很好:「心靈豐富的人,以感恩過生活,心靈貧乏的人,以不平度一生。」我父親常說一句話:「會感謝的人將會感謝不盡;會讚美的人必然讚美不息。」是的!感謝與讚美會讓人心柔軟;心能柔軟,能容納的東西就多;容納的東西多,眼界與格局自然就寬廣;心胸寬廣的人,越能感受別人善意,越懂得感恩與讚美。這是個良性的循環,不是嗎?

三、話說「聖誕節」(Christmas)

聖誕節指的當然就是耶穌基督的生日。不過大概現在許多的基督徒都已經知道,耶穌的生日究竟是哪一天,其實早無據可查,聖經上沒有記載,教會的傳承也不清楚。

從教會史的考據,在主後三百年之前,基督徒根本沒有聖誕節的慶祝。那是因為初期教會的信徒們只全心全意注重耶穌基督的教訓,被釘和祂的復活。

但是日子久了,早期教會的教父和神學家開始思想到主耶穌降生為人的位格問題。特別是基督徒開始思想「上帝道成肉身」,強調「歷史的耶穌」時,教會就自然地以興高采烈的態度來慶祝耶穌的降生「聖誕節」了。

最早慶祝耶穌聖誕的儀式出現在第四世紀初的埃及,當時將聖誕定在每年1月6~7日的晚
上,而相傳1月6日是基督受洗日,早期信徒便將基督的出生與洗禮中的「顯現」(Epiphany)合
在一起紀念,東正教及其他東歐教會以此日為聖誕節,一直沿用至今。至於為何後來又改為12月
25日呢?經過研究,一般認為可能開始於公元336年的羅馬教會。

該日原來是波斯太陽神(即光明之神)密特拉(Mithra)的誕辰,密特拉也是羅馬國教眾神之
一。這一天又是羅馬的冬至,崇拜太陽神的異教徒都把這一天當作春天到來、萬物復甦的開始。可能由於這個原因,羅馬教會才選擇這一天作為聖誕節。
先不論聖誕節到底應該在哪一天,事實上,它已經成為全世界最瘋狂的節慶之一了。在台灣亦然,我記得去年看電視,看到電視新聞的女主播,在報完新聞的時候向觀眾說:「祝大家聖誕快樂!」她的手上還戴著一串念珠,這一幕讓我印象很深。

在這個基督徒只有不到3%的社會,聖誕節卻也已變成一個瘋狂的全民運動,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他們可以在耶穌的生日這天瘋狂慶祝,卻不願認識一下甚至相信這位耶穌。

「聖誕快樂」是大家都會說的,但是我卻有些質疑:我們的快樂到底從何而來?是因為聖誕節要舉辦晚會、有盛大的聚餐、或是有熱鬧的報佳音嗎?當說到聖誕節時,我們腦中首先閃過的是什麼呢?是聖誕樹、是聖誕老人與麋鹿、是收到聖誕卡片、是聖誕晚會與大餐、還是情人們浪漫的約會...?我們要知道,撒旦的詭計往往就是讓虛假的東西取代真實。

以往12月25日以「行憲紀念日」名義放假,有假期,教會節慶的氣氛自然濃厚;自從沒有假日後,教會聖誕活動只好提前或延後舉行,氣氛多少會受點影響。

感謝主,就是因為沒有放假,商業雜質才能從信仰中慢慢被篩檢出來,不再只讓聖誕舞會、聖誕老人、聖誕大餐、與「聖誕浪漫夜」來代替聖誕的本質--耶穌基督受苦之路的開始;沒有假期,所以我們才得以在有限的時間中,回復單純的敬拜,思想最早期樸素而神聖的聖誕。

我不喜歡說「慶祝聖誕節」,我比較喜歡用「紀念聖誕」。真正要慶祝的,應該是「復活節」。
聖誕之所以快樂,是因為嬰孩耶穌為我們而生,相信祂的人罪得赦免,且得到永恆的生命,我們所說的快樂是這樣來的。

每年的聖誕,我們是否應該讓耶穌再回到我們心中該有的地位,並且以「自我的更新」與「對別人的關愛」來做為慶祝祂生日的禮物呢?

結語

我待過不少教會,自己是牧家子弟,也擔任過團契幹部、神學生、傳道人。過去的經驗中,只要到了10月我就會開始產生「神經緊張」、「心律不整」的症狀,一直要到過完年才好轉。許多教會從10月份開始便持續在「忙」:忙感恩節活動、忙聖誕節讚美禮拜的練詩、忙準備聖誕晚會的節目與教會佈置、忙明年度計畫與預算、忙信徒大會所需要的種種資料...。

其實當教會的牧者、長執與幹部真的不輕鬆。歲末三節期,「萬聖節」可以排除在外,因為那和教會無關;但是「感恩節」與「聖誕節」對於現代教會的意義是什麼?是每年都有的教會節慶大拜拜、是教會會友的同樂尾牙抽獎摸彩大會、是檢驗牧師一年的工作成果--奉獻是否增加?節目是否精彩?還是讓很久沒有來教會的會友有再次來到教會的機會,是有一個接觸社區民眾的機會,是透過教會活動帶來會友之間互動的機會。

節期是一種歲時祭儀,在宗教民俗學的解釋中,它是家庭、社群甚至整個國家的「通過儀式」。
藉這些節期的各項慶典活動,使社群進入更新更好的發展階段。我們是否能藉著正確地認知並慶祝
(或紀念)相關節期,而讓我們自己、我們的家庭、我們的教會甚至我們的社會發展得更新更好?
這是我們都應該好好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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